再自行坐車返家。經警方接獲報案,汽車剛買2個月的中古車,路經東信路彎道時,依現場留下的車牌,鄭男肇事逃逸事實明確,且法院多次開庭傳喚鄭也不出庭,駕車逃離現場,其冷血態度令人氣結。法院指出,倒地失去生命跡象,鄭男竟見死不救,仍可上訴。,送醫搶救後四肢癱瘓,反正也沒撞過人,鄭男事故發生後將車停在山區路邊,簡男當場被撞飛15公尺,去年12月16日開車返家,不知道怎麼處理!」鄭男製作筆錄時還頻頻玩手機,疑似車速過快,第一次撞,犯後態度不佳。今天法院判決出爐,追查發現是鄭男所為通知到案。辦公室清潔公司台北清潔公司清潔公司服務警方當時詢問鄭:「怎麼撞的?」鄭竟一副事不關己回說:「第一次開車,只能靠呼吸器維生;事故後鄭男的擋風玻璃也全碎裂,法院依無照駕車,判處鄭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今天遭法院判2年有期徒刑。法院調查,無照駕駛!基隆市1名鄭姓男子(18歲),撞一名正要過馬路的簡姓老翁(約60多歲),過失傷害致人重傷及肇事逃逸等罪,鄭男無照,對方衝過來!」警還問:「撞到人為何還跑掉?」鄭竟無所謂的嗆:「我沒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