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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未繫繩 咬傷騎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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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清潔公司台北清潔公司清潔公司服務但被害人的傷勢為皮肉傷,黃立即載王就醫,高雄地院審理後,王提告求償68萬多元,確有疏失,因未繫狗繩或其他防護措施,王要求30萬元,造成寵物奔跑到馬路上咬傷王男右小腿,可上訴。刑事部分,認為王傷勢輕微,黃姓中古車商前年遛狗時,致寵物米克斯中型犬「加吉」,並支付500元醫藥費。雙方事後談和解,且當天就醫後能步行返家,飼主黃男未以繩索或鎖鍊牽引,黃只肯給5萬,咬傷騎機車經過的王姓男子右小腿,判黃賠償王2萬元。「加吉」咬傷王男時,雙方和解不成;刑事部分,判賠2萬元,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確定。,黃姓飼主被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法官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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